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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系列报道⑤——亮剑腐败和作风问题 打造“阳光人防”护航群众安全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近日,有市民反映瑞城嘉园小区物业公司将90个人防车位与业主签订长期租用协议,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对此小区居民意见很大。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上门约谈,并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物业已整改到位,获得了群众一致点赞。

在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办)并不为大众所熟知,然而随着正风反腐不断深入,人们发现这个“冷衙门”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冷”:房地产项目易地建设费违规减缓缴付、人防经费管理有漏洞、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松懈等问题并不鲜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督促人防办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人防系统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督促人防系统在防范重要岗位风险上做文章。

“小到小区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大到每个城市都可见的人防商城,都在人防办监管的范围内。”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负责同志介绍。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最多的人防停车位违规出租问题,除了及时督促市住建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出租出售人防停车位的企业列入诚信企业信用体系、提高违法成本外,我们还要求新竣工人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按国家和省要求统一标识标注,对老旧工程逐步更新规范人防工程标识标注,让小区居民易于区别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停车位,使人防停车位更好地接受各小区居民和社会监督。”

通过开展问题摸排、全面梳理线索,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减免缓”是风险点易发高发环节。依据有关法规,所有民用建筑项目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防办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向人防办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防办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有人借此机会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有政府部门以会议纪要形式实施人防易地建设费缓缴的情况,其中大部分是政府投资的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室负责同志介绍,“减免缓”政策的实施,看似保护了地方经济发展,实质是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市纪委监委下大力气牵头开展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追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出面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欠费责任单位,并通过条线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做好追缴工作。在层层加压下,截至10月20日,我市追缴到位金额1亿余元。

市某公司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6000多万元,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全部清缴到位。“多亏了市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及时掌握和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发展和追缴工作进展,现已100%完成追缴任务。”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由衷地说。

聚焦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还深抓实做,不断推进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平时使用等各事项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市人防办加入“阳光人防——江苏省人防工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按照省建设方案完成专线部署和相关设备联接,并完成近3年审批项目和相关系统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同时督促县区人防办抓好同步落实。

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人防系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27个,对应出台制度规范16项。通过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开展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篱笆”,我市人防系统政治生态正在好转,清风正气正在升腾。“成效还是初步的,下一步我们将再加力度,强化工作督办、严肃查处案件、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以案促改,督促全市人防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省人防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建设好人防工程全寿命管理长效制度,解决遗留的历史问题。”(记者 王文 通讯员 正峰 张春 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