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12-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我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13项34个问题,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将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制定《市民宗局巡察整改月度推进表》,明确每月整改措施,有效推动任务落实。每月召开1次专题党组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定期听取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党组班子成员狠抓分管工作的问题整改,定期召开推进会,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在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对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各党小组均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局党组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邀请局法律顾问作《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开展2020年全市民宗系统“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内容。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宗政策法规。6月16日,举行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三级民宗干部大讲堂活动。7月28日,赴利民社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8月13日,为连云区委党校青干班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8月14日,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暨应知应会测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8月26-28日,市县区民宗干部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全省民宗系统学习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暨依法行政培训班”。
(二)关于“宗教场所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7月9日上午,市民宗局主要领导到安全生产联系点—海州区,专题宣讲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8月18日,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调度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9月15日到17日,市民宗局组织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大互查”专项行动。指导县区(功能板块)民宗部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按照销号清单,逐一检查验收,防止问题反弹。
(三)关于“疫情防控措施督查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县区民宗局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未开放的场所严格执行“双暂停一延迟”等疫情防控措施。由县区民宗局主要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宗教场所进行面对面政策宣传和谈话。宗教活动场所未开放前,辖区镇(街)在寺院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
市民宗局制定《连云港市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细则》,落实“一场所一策、一场所一案”、“实名登记预约制”、“活动前后两次环境消杀”等各项要求,做好宗教场所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目前,达到防控标准的场所已正常开放。
(四)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参与不够积极”问题的整改
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文明城市创建专题部署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5月19日以来,我局积极组织文明交通值勤工作,全局党员同志广泛参与,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有效维护了交通秩序,展现了民宗干部的良好形象;7月28日,市民宗局赴利民社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8月28日,局党员志愿服务队赴“创文”共建社区,开展“讲卫生、树文明、迎国庆、奔小康”主题活动。对社区内及周边街道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对街面垃圾杂物、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工作完成后,志愿者们又开展了“入户走访”,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折页,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9月,排定创文共建值班表,每天至少安排2人赴利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月20日,指导市民促会组织少数民族会员赴在海一方公园,开展“我为创文作贡献”志愿服务活动。9月20-29日,局领导班子率队,每日组织5名同志赴社区值班,加大创文共建投入力度。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我局被市创文简报采用2条。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在“志愿江苏”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录入工作,及时上传活动照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1月,我局被评为2018-2019年度海州区文明单位。
(五)关于“少数民族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根据省民宗委的建议,结合我市民族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情况,前期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多以提升基础设施为主,不断改善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自2019年,重点以投资产业项目为主。2020年,争取中央、省、市民族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5个产业发展项目。4月23日,举办全市民族村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村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加强民族村项目管理。指导县区民宗部门、乡镇、民族村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项目投入、产权、收益,保障民族村长期、可持续发展。宗教团体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加快培育少数民族人才,形成有梯次配备的骨干力量。
(六)关于“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民宗领域意识形态状况进行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情况,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今年以来,召开3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分管领导在全市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上作专题汇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精神。
(七)关于“防邪教、防渗透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指导相关县区,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上半年,局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宣讲,为第18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和第16期青年干部进修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讲解防邪教、防渗透工作。8月11日,会同市教育工委,联合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进高校”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赴8所高校开展宣讲。9月份以来,为市基督教“两会”、市道教协会送辅导、学《条例》,增强反邪教、防渗透的自觉性。下一步,继续加强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
(八)关于“佛教协会运转不畅”问题的整改
指导市佛协召开“教风建设”座谈会。召开全市佛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开展道风建设,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团结。持续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为促进团体良好运转打牢思想基础。
(九)关于“海清寺债务化解不彻底,二期工程一再延迟”问题的整改
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多次与场所归属地领导沟通,督促当地民宗部门积极稳妥化解矛盾,指导场所做好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履职尽责,依法办事。
(十)关于“所属房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问题的整改
据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回复,已被列入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场所,根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无法办理该地块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其他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一)关于“项目建设监管偏软”问题的整改
7月,指导县民宗局完善露天宗教造像相关手续,已按照宗教事务管理规定进行申报。12月,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已通过初审。指导县区民宗部门,做好场所登记前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向省民宗委提出申请。11月,已办理场所登记证。
(十二)关于“线索来源途径偏少”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公安、国安部门对接联系,7月份以来,通过电话联系、现场交流等方式,对相关问题情况进行交流、互商,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县区局,发挥乡镇(街道)民宗助理、村居联络员作用,完善管控体系,及时掌握基层民族宗教领域情况。
(十三)关于“执法力量偏弱”问题的整改
8月26-28日,组织市民宗局、县区和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全省民宗系统学习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暨依法行政培训班”,学习贯彻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指导县区办好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基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争取更多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十四)关于“巩固去年整治成果仍需不懈努力”问题的整改
7月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治理后续工作,做好长效管理。明确宗教界人士职责,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做好信教群众思想工作。引导教职人员自觉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动态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宗教场所检查力度。
(十五)关于“落实新的整治目标仍需加大力度”问题的整改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干部培训。8月18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各县区民宗局局长、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明确今年整治目标和具体措施。10月13日,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指导督促县区抓好落实。
(十六)关于“宗教场所规范管理仍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县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权属登记情况的统计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接,积极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指导各县区完成《基督教场所专项规划》。持续深化“四进”活动,指导基督教“两会”下发四项制度,赴灌云侍庄教堂、马圩聚会点等场所查看“四进”活动开展情况。
(十七)关于“会议偏多偏长”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民宗局关于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长。加强会议统筹,8月18日,将两个专项会议合并召开,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十八)关于“工作提法过多”问题的整改
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目标或思路。对机关综合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专项工作,重点突出具体措施、工作成效。
(十九)关于“文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文件制定发布程序,规范文号管理,绝不预留文号。制定《市民宗局关于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规范发文管理,控制发文数量,确保比2019年只减不增。
(二十)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赴基层宗教场所开展随机调研,每次都听取基层民宗干部和普通信教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情况统计客观全面、准确有效。7月16日,召开全市“红石榴家园”创建工作推进会。9月22日,新疆内高班与内职班学生已全部返校,局领导到火车站接站。10月30日,召开全市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座谈会。
(二十一)关于“对宗教团体会长考察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按照程序,对照标准,严格把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团体班子建设,加快后备人才培养。
(二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强化现有财务人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9月17日,安排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制度与财经纪律培训班。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督促财务人员对支出、报销事项严格把关,落实审核程序,所有报销票据均需财务人员审核签字,招聘专业素养高的财务人员,填补岗位空缺。
(二十三)关于“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8月14日,局机关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明确接待方案、审批程序、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对“三单一函”不完备或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十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经与相关部门对接,并深入调研,查明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组织学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租赁合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二十五)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交流发言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组条例、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增加到学习内容中。8月17日,第4次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作重点发言。9月11日,第5次中心组学习会上,既有原文学习、会议精神的传达,又有观看安全生产专题片,还专门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局领导作重点发言。
(二十六)关于“机关党建活动效果一般”问题的整改
5月26日,局机关党支部按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8月14日,举办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四组组长杨永龙,市门窗协会党支部副书记、全国残运会自行车赛冠军、残疾青年蒯学通做专题报告。开展“五个标兵”创建活动树立身边典型。9月20-29日,局领导班子率队,机关党员走进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创文明城市。9月28日,联合民品企业益海(连云港)特种油脂有限公司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11月2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全局党员,到挂钩联系点东海县三铺村,开展“强化党建引领 助力富民兴村”主题党日活动。12月7日,组织全局党员,到市水利局廉政文化基地开展现场教学。
(二十七)关于“组织活动检查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将及时登记党支部会议、活动相关记录作为党组督查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做好组织活动记录。建立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纪检委员搞好日常检查、支部书记月底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各党小组汇报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二十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在同一处室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正职干部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我局机关现有4个内设处室,4名处室主要负责人,其中1名于2016年2月任职,2名于2019年5月轮岗交流,1名于2020年8月选拔任用。
(二十九)关于“下属单位未独立运行”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团体服务中心已独立运行,正常开展工作。8月,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按照市编委《关于同意组建连云港市民族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的批复》,进一步明确团体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三十)关于“缴纳党费未按规定”问题的整改
在前期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的基础上,把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列入党支部日常重点督查项目。根据党员个人级别档次工资变动,按标准要求及时调整党费缴纳标准,及时上传到党费自助收缴系统,方便党员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全体党员党费均足额缴纳。
(三十一)关于“档案资料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
6月5日,局领导组织召开局档案工作会议,明确各处室档案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研究完善局档案管理制度。各处室明确1名档案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各类档案资料,并按照要求报送局档案室归档。修订完善2019年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明确要求,加强档案资料移交归档的流程管理。
(三十二)关于“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问题的整改
8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班子及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每位班子成员都对其他成员提出具有“辣味”的批评意见,动真碰硬,切中要害。
(三十三)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缺项”问题的整改
根据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分两个层次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是党支部委员参加的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二是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日活动,教育激励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
(三十四)关于“抓早抓小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必谈,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必谈,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党员必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反馈问题,立行立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严格对标、综合治理,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地解决问题,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建抓在手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局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问责问效。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序时推进。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整改;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督促部门处室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按月制定推进计划,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已经整改又出现反弹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查找问题根源,制定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充分把握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特点,大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现有制度不健全的方面,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查漏补缺;对还未建立的制度,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83101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电子邮箱lygsmzj@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