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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运行
信息来源:市纪委法规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坚持问题导向,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整合交易平台,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信息技术运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运行。2017年,全市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项目2177宗,交易额309.89亿元。



 一是整合平台,推动应进必进。在完成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四大核心业务进行整合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医疗器械、农业开发、海洋渔业、机电设备等13类项目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推动交易项目由“散”到“聚”,基本做到应进必进。与此同时,整合成立东海、赣榆、灌云、灌南四个分中心,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4个县(区)分中心“1+4”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二是健全制度,推动规范运行。制定《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工程、土地、产权等13类127项符合标准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确保统一公开透明,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出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暂行细则》,明确“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交易行为,强化电子监管、信用管理等监督措施。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确保从受理、组织、评审、监督等环节规范运转。加强内部管控,修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现场工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管理等40余项管理制度。



 三是信息助力,推动公开透明。出台《连云港市“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对现有电子交易系统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发包方案、公告备案、信息展示、网上投标、资格预审、专家抽取、远程评标、系统门禁、网银支付、电子监察等各个交易环节功能模块,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完成市级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进一步推进省、市、县电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各类数据上传率达至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