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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监督
信息来源:开发区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4月的连云港,春意盎然,某街道办事处静谧的办公室里,巡察组成员都在低头查阅帐册,负责查村账务的小刘喃喃自语起来,“怎么这样,这合适吗?”“怎么了,小刘?”“哦,组长,村级资金使用申拨单上有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张保山签字审核,这合适吗?”“啊,可以吧?这不也是一种事前监督吗?”坐在旁边的小李凑过去看,顺口接话道。“可是这种监督有用吗,如果在单子上写的是公用,经过审核同意了,实际上资金到手后是私用,能发现吗?怎么监督啊?”小刘反驳道。“也是啊。”小李眨眨眼,不吱声了。



 听到这里,我从账务堆里抬起头,小刘把一张“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申拨单”放在我面前,这是一张南巷村申请使用村集体资金的申请单,“资金计划使用明细”栏目上载明“修路费用10万元”,单子上反映该项资金经过了村“重大事项公示”程序,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负责人、管户会计等人层层签署审核意见同意拨付,引起争论的是在“监察室审核意见”一栏中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张保山的签名。



“咱先不忙下结论,了解了解情况再说”。过了一会,张保山坐在我面前。



 这是一名有丰富经验的基层纪检干部,看到桌子上的“申拨单”,还没等我开口,张书记就打开了话匣子,“严组长,我知道你们在查账,我一直想跟你们反映村级资金使用单上要我签字的问题,我觉得这种做法不合适,也向街道领导反映过,可领导说其他街道也是这么做的,而且我的前任也是这么做的,我也就签了”。“街道领导为什么要你签字?”“说是要加强监督。”“那你监督了吗?比如这笔资金使用前有没有在村里公示过?到底怎么用的你知道吗?”“那我哪知道啊,俺街道11个村,如果每一个村用钱我都去核实,那我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啊!”张书记显得有些委屈。“那就是说你除了签个字,并没有做其他工作?”“没有。”张书记很坦率。



 送走张保山,我召集了巡察组务会,“小李,先说说你的看法。”“我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有,至少可以让村干部申请资金时有所顾忌。”小李犹豫着回答道。“我不这么认为,”小刘态度很坚决,“审核资金使用申请是否合规应该是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管户会计的责任,如果纪委书记一旦签字了,责任反倒不明确了,反而给那些想浑水摸鱼的人以口实,如果以后资金使用上出问题会推卸责任。”“对啊,审核责任不应该是纪委书记的啊”,小李恍然大悟道。“说的对,厘清责任是基础。”董副组长频频点头,接着说道,“我认为,这种签字不仅起不到监督作用,反而混淆了审核责任与监督责任。”“而且从实际工作看,这种所谓的监督根本做不到,只能是一种形式”,“对,这就是形式主义的监督”小李快言快语,“组长,你说呢?”“果然是理越辩越明啊,看来大家的看法一致起来了,我也认为,这种做法其实是混淆了纪委监督责任与主管部门审核责任之间的界限,说是监督前置,其实是责任不清,说是要加强监督,其实与监督的目的背道而驰,反而捆住了咱纪检干部的手脚,如果以后资金使用真的出了问题,纪检干部反而不便甚至不愿监督了。这种监督就变味了不是?而且,这种做法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显然相悖,我们应该叫停这种‘变味’的监督!”



 之后,我们以巡察组的名义向街道发出了建议,纠正了这种做法。(李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