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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报:发挥四项监督整体效能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20-06-11 浏览次数:

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衔接,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机制,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以政治站位引领职责定位,在精准把握重点中发挥各自特长,在统筹联动中实现成果共享,切实把“四项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提高站位和找准定位相结合。“四项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败工作格局中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制度设计。因此,各监督主体必须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善于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始终保持党内监督的正确方向。实际工作中,有的监督主体受认知水平、格局境界所限,履行监督职责的政治站位不高,不能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高度审视自身定位,履行监督职责的使命感不强;有的对“四项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认识不足,不能高度自觉地融入“大监督”格局中,等等。对此,必须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统领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各监督主体讲政治、讲大局,自觉把不同类型的监督统一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服从于党内监督全局,做到在位不错位、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既有形又有效的权力监督网。

坚持把握重点和发挥优势相结合。“四项监督”各有侧重,也各有优势,做到各展所长、各尽其能是做好统筹协调的前提和基础。目前综合来看,基层在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上还存在定位不准、抓手不多、办法不灵等问题。如有的基层纪委认为监察监督主要体现在查办留置案件上,忽视监察监督的教育防范和抓早抓小功能,有的巡视巡察重发现问题、轻整改落实,有的派驻监督不能有效嵌入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贴合度不高、效果不明显。必须准确把握各项监督的核心要义,坚持把握重点和发挥优势相结合,以政治监督为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用实际行动体现践行“两个维护”的坚定性;以有效覆盖为重点拓展监察监督,推动监察监督向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面有效覆盖;以精准嵌入为载体做实派驻监督,在监督权力、防控风险上充分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整改落实为抓手推进巡视巡察监督,完善反馈问题整改成效量化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统筹联动和成果共享相结合。在“四项监督”中,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分别对特定监督对象实现全覆盖,四者只有做好统筹衔接,才能真正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全面有效覆盖。从当前实践情况看,“四项监督”在力量联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一盘棋”思维,建立健全促进联动协同的制度规范,对纪委监委相关业务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机构之间的问题线索流转、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会商会办等作出明确规定;创新联动协同运转机制,理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关系,确保各项监督定位准、运行顺;构建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建立相互移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成果信息的固定通道,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同级同类人员的警示教育,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倒逼压实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整合各方监督信息,统筹做好区域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协助党委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刘海涛系江苏省纪委常委,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