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干部顶风违纪、公款吃喝,且毫不避讳,去的还是镇上饭店?
接到举报信后,东海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举报信中提到的桃北村是桃林镇驻地,很多企业和商户都在这里,比该镇其他村更繁华热闹。
调查组随机走访了镇党委干部、村老党员,谈话中,他们都表示,经常在街上遇到李光华时,他都笑嘻嘻地说:“有人请吃饭!”
饭店里,和李光华推杯换盏的都是镇上的老板们。
按照这个频率,一个村会计每月工资定是不够李光华消费,那吃请费用是怎么来的?
带着疑问,调查组决定从举报信中的“违规吃喝”正面接触李光华,在初步谈话中,调查组向其重申工作日午间禁酒等相关规定,从始至终,李光华态度坚决地表示“没有公款接待”,但对饭店喝酒的事情言辞躲闪、不愿意谈。
谈话陷入僵局,“公款接待”背后是否隐藏其他问题?
调查组查阅了桃北村近5年的账务凭证,确实未发现相关招待费报销凭证。不是公款吃喝,为何镇上的老板们愿意经常请他吃饭?
观察李光华在谈话时的表现,调查组感觉这人肯定有问题。调查组随即扩大调查范围,对近10年来镇财政所、经管站转给桃北村所有款项的支出明细全面核查,终于发现一张转账凭证,显示“由桃林镇经管站转给李光华个人银行账户560万元征地补偿款”。
这个非常规操作引起调查组重视。随后在银行调取了李光华个人账户流水,竟发现560万元在拨付给被拆迁农户前,存在十余笔支出和存入记录,其中三笔的电子转账接收人均是与李光华吃喝过的老板。
其中一名老板辩解说:“我做生意有时需要资金周转,每次就向老李借个十万八万,短则2天多则一星期就还给他了,我哪里知道他借给我的钱是公款!”
在老板眼里,李光华这人很“讲义气”,借钱不收利息,请他吃一顿喝一顿就算还了人情。所以老板们就争相主动请李光华吃饭喝酒,李光华自己也觉得倍儿有面子。每天在饭店里的推杯换盏,是李光华和老板们借钱周转、维系关系的纽带。
那剩余十多笔现金转账去哪了?当调查组再次找到李光华时,李光华还是心存侥幸,对现金支出支支吾吾、不愿承认,只承认挪用三笔公款,数额30万元。
2019年6月28日,经批准,东海县纪委监委对李光华采取留置措施。在留置期间,李光华重温入党申请书,当看到自己在入党申请书上亲笔写下的“要为村里记好每一笔帐”,这个在桃北村当了36年的老会计彻底崩溃,主动向组织交代了事实。
经查,李光华在任桃北村会计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挪用公款64万元、挪用资金342万元。
2019年8月19日,东海县纪委给予李光华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2月,李光华被东海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外,对因方便拨付拆迁补偿款给农户,将专项资金打入个人账号的违规行为,调查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对桃林镇党委提出整改意见,完善财务制度、促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