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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07-1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27日,第五巡察组对市社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9日,巡察组向市社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市社科院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存在12项36个问题。市社科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孙巨传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副院长朱巧玲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孙巨传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朱巧玲同志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各项具体整改任务。

(二)制订方案,系统布置整改

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制发了《市社科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内含市委巡察整改清单),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12项问题梳理分类,细化分解,研究制订对应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整改落实到位时限。

(三)强化责任,从严推动整改

市社科院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立足长远,加快制度建设

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公务接待、财务报销、课题经费使用、公务用车等各类规章制度,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社科工作高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3月19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2.党员干部自学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3.落实学术研究、科研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查制度化,将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纳入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

(二)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关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要求,及时学习贯彻到位。4月13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战略部署。

2.结合实际制定了《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科研激励办法(试行)》。

(三)关于“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撑不够”问题的整改

1.围绕省市领导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攻关,把完成咨政课题情况纳入全年目标任务,中标2020年度书记省长圈定课题3项《“十四五”期间江苏经济增长动力与空间研究》《江苏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江苏自贸区建设的特色路径与对策研究》,正在推进研究中。

2.深入研究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围绕全市高质发展的重点领域持续系统发声发力,印发了《连云港市社科院2020年度工作要点》,谋划“十四五”高质发展,将“一带一路”共建、自贸区建设、海洋特色发展等纳入2020年市社科院科研工作重点。

(四)关于“领导核心地位弱化”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党组书记严格按照党章履职尽责,党组成员严格行使分管责任。印发了《市社科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分管责任。

2.严格责任,落实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每季度检查整改一次。

(五)关于“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重新明确了社科院职能定位,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健全机构优化职能建议的情况汇报》。

(六)关于“履职尽责缺乏使命担当”问题的整改

1.提高站位,站在全市发展高度重新定位社科院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了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规划,打造与江苏省社科院连云港分院相匹配的新型智库品牌。

2.梳理遗留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的治本方案,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健全机构优化职能建议的情况汇报》。

(七)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党组书记有时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党组书记主动广泛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站在全局角度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明确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八)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应议必议。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如举办大型论坛活动、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将党组会与院务会区分开来,及时研究有关事项,做好会议记录。

(九)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1.合理安排民主生活会议题,2020年4月15日上午召开了市社科院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对事不对人,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克服好人思想,本着党性宗旨和人民至上原则,按照制度规定,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化,“红脸出汗”常态化。

3.对照相关要求,通过重点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材料,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

(十)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细化学习方案,结合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2020年度市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专题学习,开展交流研讨。

(十一)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没有制度化”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连委宣通﹝2020﹞10号)印发了《2020年市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十二)关于“党的创新理论掌握与自身履职需求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力度,将非党员工作人员纳入了“学习强国”社科院学习组,将学习成效纳入了年度考核。《市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了具体部署,并严格执行。

(十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问题的整改

1.党组会全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3月已召开一次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要点。

2.制发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修订了《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3.举办论坛、讲座,外请专家意识形态方面在预把关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4.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发挥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主动发声。《疫情对连云港市经济的影响及其对策建议》《关于加快连云港市新基建建设的建议》刊发院内参《决策参考》第1、2期。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单一”问题的整改

充分利用宣传部、省社科院等网站阵地,发布院重大活动情况和更新院发展情况信息,加强与日报、广电等媒体协作,积极发文发声。2020年1月8日和4月15日《力促产业园区成为港城高质发展引擎》《克服疫情不利影响 巩固港城脱贫攻坚成果》两文刊发于《连云港日报》;《因势利导推动连云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重整农业推进连云港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刊发于《新经济》(2020年第1期)。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强化抓党建的主角意识和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印发《市社科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好详实记录。制发了《市社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十六)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支部活动方式,督促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做好党支部会议、活动的记录工作。

2.强化党章党规学习,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增强敬畏意识底线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七)关于“组织生活重形式轻质效”问题的整改

印发《市社科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进行学习讨论,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表由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存档。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工作。

(十八)关于“干部队伍配备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联系,及时掌握政策规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规依纪开展,创造条件支持科研人员职称晋升。已完成一名高级会计师、一名高级经济师聘任工作,中层管理岗人事工作正在调研中。

(十九)关于“行政性事务繁杂,影响科研质效的提升”问题的整改

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创新分工协作方式,借助外力,释放内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质效。已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健全机构优化职能建议的情况汇报》。启动了特约研究员聘任工作,放大外脑作用,已在《决策参考》刊发了2篇特约研究员文章。

(二十)关于“人才培养缺乏长远规划与激励措施”问题的整改

1.制发了《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将市社科院人才培养和学习培训安排纳入其中。

2.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去行政化力度,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健全机构优化职能建议的情况汇报》,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做科研。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创造条件,目前已完成一名高级会计师、一名高级经济师的聘任工作。

3.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二十一)关于“智库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5年)》《市社科院2020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举办高质量论坛活动,推动高质量成果转化为连云港高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十二)关于“工作作风避实就虚”问题的整改

1.切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增强脚力,明确问题导向,严把调研课题与路线安排匹配度,严格落实课题主持人的责任。紧抓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深入发展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2.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聆听干部职工诉求,按时按政策发放工会福利等,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3.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力戒形式主义,认真撰写各类总结报告,实事求是,报告由党组认真审核、党组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送。

(二十三)关于“享乐主义时有表现”问题的整改

1.对超标情况已进行整改,深刻反省剖析问题发生的主观根源,今后课题经费报销均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规定,履行报销程序。

(二十四)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严格执行。

2.落实了公务接待“三单一函”、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外地来连必须依据“三单一函”或文件通知等,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二十五)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公车使用,制定了《市社科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严格制度管理,公务活动用车采取社会租赁方式,严格履行用车合同。加油费、过路费等费用按照《市社科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六)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2.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立行立改。

(二十七)关于“超范围办理旅游年卡”问题的整改

严把有关福利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市总工会等相关规定,立行立改。

(二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制发了《连云港市社科院2020年度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会研究范围,细化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制发了《2020年度市社科院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

(二十九)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强化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廉政制度规定,成立了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财务人员监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发了《市社科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细化防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十)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保持高压态势,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制发了《2020年度市社科院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严格执行。

2.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人员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活动。

(三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制发了《关于调整市社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连云港分院)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班子财务分管领导。

2.在现有条件下,明确了兼职记账与兼职出纳人员分工,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账务制度,对签批手续不全、缺少原始要件的发票坚决不予报销。

3.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

4.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我院开展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工作。

(三十二)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现金管理规定。

2.进一步规范了市社科院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报销要素缺一不可。

(三十三)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1.正确运用会计核科目,做到账证、账表一致。

2.规范会计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如实反映所附原始票据全貌。

3.根据会计基础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凭证装订。

(三十四)关于“管理制度不科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市社科院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结余或超支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课题负责人的监督。

2.严格执行课题调研差旅费报销规定,手续齐全。

3.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市社科院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计提管理费,专款专用。

(三十五)关于“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严格把控使用课题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并纳入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做到及时入账。

2.严格执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关于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及定点印刷的相关规定。

(三十六)关于“经费账务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课题经费单独记账,如实反映每个课题的开支明细。

2.课题合同或立项通知书按规定存档。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

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时间期限,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社科研究等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持续巩固强化。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规定,积极接受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立足长远完善制度

在抓好问题整改同时,继续排查管理与机构职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建立规范化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新制度新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对不健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推动整改成效转化

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社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断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增强敬畏意识底线意识,巩固并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2531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A楼;电子邮箱:lygsky@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