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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陆华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韦怀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察组副组长姚启华、相华及有关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委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重大办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陆华指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本轮专项巡察,就是要主动跟进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相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营商环境是为民服务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营商环境好不好,直接反映了我们的宗旨意识树得牢不牢,服务人民群众做得好不好。目前,从各方面反馈和市场主体感受看,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亟待改善、亟需优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加快后发先至、全面开创新局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面临着“一带一路”强支点、国际枢纽海港、自贸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多重叠加的重大机遇,迫切需要用更优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双循环战略链接,加快实现新时代的后发先至。

陆华强调,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本轮巡察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专”的特点,发挥“专”的优势,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紧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党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正风肃纪反腐部署落实情况,营商环境方面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四个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韦怀余表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要把此次专项巡察作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检阅,对发改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发改委各处室、下属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主要是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把握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增强全委上下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要落实责任,全力配合专项巡察顺利开展,全体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提供资料。三是要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据悉,巡察期间(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2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961335801(可接收短信),邮政信箱:连云港市5500信箱,邮政编码:222000,电子信箱:lygxcb1214@163.com,同时在市行政中心7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4楼设置联系信箱。受理信访和接听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1日。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反映,重点是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及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市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