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
发布日期:2025-07-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社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1日,巡察组向市社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市社科院党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着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市社科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按照市委要求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牵头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副院长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整改方案每项整改措施均由院领导作为整改责任人牵头负责。
(三)坚持以上率下,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党组书记、院长带头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逐条研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议巡察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定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推动分管部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各处室对照各自承担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论述未能做到贯穿始终”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25年3月印发了《习近平总书记谈哲学社会科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专题学习4次。结合党员固定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2021年中国社科院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五周年研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等。
二是坚持“问需于民”导向,对基层发展动态及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系统摸排与深入调查。紧密围绕全市发展重点任务与中心工作,组织科研人员赴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活动。目前已先后完成东海区、高新区、开发区、徐圩新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自贸区及云台山景区调研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10篇,刊发《决策参考》10期,其中8期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持续强化对社情民意的关注与把握,将群众最关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立为研究方向,组织开展“以人民为中心”专项研究。围绕“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等民生热点议题深入开展调研。构建“群众意见向研究课题转化机制”,系统收集梳理群众反馈意见,作为后续课题研究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完成并上报社情民意信息3篇。
三是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主动发文、发声。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与市政协社科界别合作撰写的社情民意《关于应高度重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建议》,已被市政协采用报省政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学术活动意识形态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课题和会议严格执行申报批准制度,对论坛活动所请专家的发言材料严格审核并履行报批手续。
(二)关于“‘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新型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5)》要求,有序推进省市课题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省市级各类课题12项,3篇研究报告刊发于《新经济》(2025年第2期)。《关于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的建议》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海洋经济领域深入开展研究。已承担并完成江苏省社科院重点研究课题《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江苏“陆海统筹”“向海图强”的政策举措》;承担并完成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课题《科技创新驱动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研究成果《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问题与提升路径》刊载于《海洋经济》2025年第2期;完成《推进无锡—连云港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路径研究》报告,并参与江苏省社科院主办的第33期江海论坛进行学术交流;《关于加快培育海洋种业新质生产力的建议》以社情民意信息形式报送省政协;另获市社科应用研究项目立项2项,分别为《连云港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与《自贸试验区赋能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路径研究》,相关研究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为促进政智协同发展,强化与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常态化走访交流机制。深化沟通协作,组建跨部门联合课题组,实施“嵌入式”调研实践。上半年,已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营商办等部门开展多次专题调研。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部署调查研究任务。强化需求导向,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精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与热点问题,协同开展联合调研并设立专项研究课题。重点围绕港口能级提升、港产城融合发展、徐圩石化产业建设等区域特色产业领域开展深度研究。
三是强化预警机制,制度化开展科研诚信专题学习。强化原创性研究导向,突出应用性课题研究,着力解决实际问题。2025年以来课题研究成果查重率20%以下。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及省级相关规划等,预先研究申报方向。2025年获批2项省院重点课题立项。畅通政务材料报送渠道,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决策参考》1至2期,研究成果获得市领导批示的比例显著提升。
(三)关于“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不到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年至少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上半年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岗位及业务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制定并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内部举报机制,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加强与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年度计划,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上半年,印发了社科院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年度计划,并报市委宣传部党委备案;组织开展了基层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一次。切实做好重要节点谈话提醒工作,增强干部约谈提醒的针对性。五一劳动节、端午节节前均组织开展了廉政谈话。切实规范谈话记录工作。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明确监督范围涵盖课题经费管理、成果评审、职称评定等关键环节。建立覆盖科研活动全流程的监督机制,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增设廉洁风险防控条款,建立重大课题第三方评估制度,于项目结项评审环节引入高校及智库专家参与评估。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实施联合预警。邀请其列席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会议,重要制度文件及时报送备案。上半年已完成监察对象统计工作、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报送相关统计表;按要求组织学习传达典型案例通报等事项。
(四)关于“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课题管理。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要求,立行立改,制定《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院自主课题管理,重点对研究项目申报进行备案比对,从源头上防止研究内容重复,确保科研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二是强化科研考核。依据巡察反馈意见,参照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原创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激励的规定,制定《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原《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科研激励办法》同时废止。
三是严格执行课题经费管理制度。依据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机构的管理规定,修订《市社会科学院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课题经费支出,重点明确课题管理费、间接费用及绩效费用的支出比例,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提供合理依据。
(五)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经费报销管理。严格遵照财务相关规定,杜绝票据信息不一致现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专题学习,提升全员税收法治意识与素养,切实实现全员全额精准申报。
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依据规定对办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图书等资产登记入账。组织资产清查,推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机制。修订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六)关于“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谋划整体工作。依据社科院职能定位,制定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明确人员、岗位及职责,构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职责不清问题。
二是党建引领促发展。主动思考并谋划,深入剖析综合考核体系,主动对接考核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围绕市委全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立年度目标任务,对标开展决策咨询,提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在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我院位列第二等次,较往年有所提升。
(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杜绝制度执行不力、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等行为。强化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晰职责分工,构建责任传导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以贯之,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如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管理,确保要素齐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不断巩固基础、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实现巡察整改成效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整改自觉。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教育全院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政治与思想根基。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院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汇总整改进展,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加力推动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注重发挥巡察整改的治本功能,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相结合,全面梳理并优化完善市社科院规章制度体系,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夯实责任,推动治理能力取得新提升。
四是锤炼过硬作风,担当社科使命。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巡察整改工作与高水平社科院事业发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勇于担当作为,以产出更多服务人民的精品研究成果为根本宗旨,充分展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五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将巡察整改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驱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825029;电子邮箱lygskyxczg2025@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