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7-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16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2月2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2025年2月21日巡察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2025年2月27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依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勇挑整改重担,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全系统上下联动推进,形成了整体整改合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力求整改实效。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能够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行动、迅速整改,确保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依据既定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切实将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沿海高铁汇报争取。进一步深化规划方案研究,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和项目意识,把汇报争取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省市协同推动纳入国家层面规划并列入建设计划。

二是加大与上海港深化合作。连续举办了三届沪连港航合作交流会,2025年1—6月“连申快航”完成7.69万标箱,同比增长19.7%;2025年4月23日正式启动“连云港—上海洋山港”沿海捎带业务,扩大市场开发、通道拓展及滚装运输等合作效能。

三是推进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完成岸线集约高效利用研究,强化码头建设准入条件,同步加强执法监管,防止对岸线资源的不合理占用,有序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内河港口核心作业区建设。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推进机场大道(233国道)项目建设,持续加强项目跟踪,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协助配合建设主体灌云县、海州区做好工程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快推进311国道连云港东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关于“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港口危货、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对港口12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大海江河安全信息平台使用力度,对港口危货安全监管实现“无盲区、全覆盖”。强化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对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码头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省级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和交通运输相关监管系统,实现实时共享数据信息,确保设备在线率100%,预警处置闭环率98%以上。

二是强化非法码头监管力度。制定月度巡查计划,按计划对非法码头现场进行巡查,并结合线上监控设施对非法码头实施全天候监控,对未纳入《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非法码头全部拆除到位。

三是强化“一超四罚”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实施动态清零,有效开展“一超四罚”案件办理指导工作,加强法制监督,对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做到应立尽立案和全面办结。

四是规范处罚流程和标准。持续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一案双罚”机制,重点打击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等行为;强化网约车平台督查与整改,提升网约车运单双合规率。持续开展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利用好船、港、闸相关监管平台,加大非法码头装卸行为执法监管工作,精准打击涉违船舶。

(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举措推进交通便民服务工作。新增4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实现8个交通“一件事一次办”,提升政务事项即办件事项达90%以上。推进汽车维修一件事、船舶营运一件事、机动车检测一件事、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一件事一次办,建立联办协同机制,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设置政务服务便民点,依托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等,扩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覆盖面,为过往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自助办理、证照打印等政务服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交通运输领域所有涉企检查事项全部以“综合查一次”形式开展,联合跨部门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拓展到17大类,对于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的其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事项全部纳入“综合查一次”平台的场景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规范检查流程和检查标准,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规则》,明确检查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强化入企检查计划统筹和管理工作,将“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等检查计划有效衔接融合,交通运输领域所有入企检查事项必须与“综合查一次”计划统筹管理并同步开展。

(四)关于“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违停行为治理。配合徐圩新区、公安交警在228国道等重点地段架设夜间禁行标示牌,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形成平台指挥、部门联动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

二是深化落实“五必查”工作协商机制。扎实推进交通、应急、工信、生态等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三是优化危化品停车场建设思路。加大与县区政府、市交通集团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快全市危化品停车场的投入使用进度。

四是丰富局党委学习政策和文件精神的形式。在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增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及重要政策文件频次,加强重要环保事项研究和部署。

五是刚性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围绕国省道保洁、码头扬尘深度治理、优化运输组织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明晰整改举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指导电厂煤炭公路绿色运输、码头封闭料仓建设、国道228和310保洁提升等工作超前完成序时进度。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分析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局党委定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主要领导通过节前集体廉政谈话、“面对面”谈心、听取履责汇报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研指导、谈心谈话,督促分管领域把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律、慎独慎微慎初。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精准把握学习教育总体任务要求,严格对标对表,聚焦交通运输系统“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制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问题查摆清单,同步推进学习研讨、问题查摆、集中整治,以学促查、以查促改,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是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严的态势,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切实维护纪律刚性。2025年上半年,1名党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明确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处室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工作职责;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项目公平竞争性审查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性审查;对直属单位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发文统筹,加大公文合并压减力度,有效避免多头发文和重复发文;严把发文质量,行政公文发文前由拟稿部门填报《市交通运输局发文前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切实推动机关发文减量提质。2025年上半年,局党委、行政发文同比下降6.25%。

(七)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修编计划2025年8月完成市级规划初稿;2025年以来,农村公路已累计完成投资约3.9亿元,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全部实现“双过半”,安防工程基本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质量和安全管理。会同公安、应急部门开展“公路医生进乡村”专项行动5次,完成二季度市级质量检测,所有完工项目均达到质量要求。计划2025年三季度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三是深化协同合作。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制定交通拥堵治理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交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治堵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强化监测分析。依托监测数据及交通拥堵指数等指标,全面摸排主城区道路交通状况,深入剖析拥堵成因并制定改善策略,每月编制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为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五是加速项目推进。针对2024年剩余治堵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研究与专家论证,后续将依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待方案审批通过后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为市民营造更加便捷的出行环境。

(八)关于“建设领域招标风险防范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招标代理监管机制。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明确系统内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方式、考核办法及进退出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管理。

二是加强评委库建设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专家,扩充专家数量,专家人数增加至188名。完成市政、房建工程、政府采购 3个一级专业增设,补充公路工程规划类及铁路类专家人数。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制定,完善抽取、进退出和考核机制。

三是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管控。部署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完成整改闭环。督促市交通执法支队加强现场巡查,严防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发生,对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项目要求立即停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制定竣(交)工计划,行业主管部门跟踪督促,保障按时间节点推进。

(九)关于“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强化对县区省级养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县区交通部门及时申请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市公路中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04国道市区段欠拨资金已于2025年4月拨付到位。采取务实举措,责成下属单位将挤占、滞留专项资金按规定渠道拨付项目或使用单位。

二是规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前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已完成全部资产清查,并按照规定坚持每年度开展一次清查。市交通执法支队无产权证房屋问题正在积极开展证件办理工作,为下一步收回盘活利用打下基础。积极依托全市公物仓平台,将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闲置固定资产纳入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同时加强固定资产购置的前期必要性论证,防止出现资产闲置。下一步将强化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资产使用登记、转移、报废等流程,防止出现无偿占用、管理真空等问题。

(十)关于“监督质效还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对“三重一大”、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市公路、港航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廉洁提醒会,农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监督工作推进会,市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会,市公路中心廉洁提醒会。加大对“小、散、远”基层单位的监督,赴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市善后河、新沂河枢纽船闸管理所等基层单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25年以来,基层单位有4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履职本领。局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推荐1名同志进入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审理人才库。6家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均成立纪检机构。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围绕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许可审批、行政执法、后勤采购等重点环节,梳理建立权力清单,找准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年轻干部、新入职和提拔晋升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管,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十一)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连云港港连云港区规划修订已形成稳定成果并完成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持续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力争尽快完成规划修订审批。《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于2025年3月19日获批。

二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与各县区进行沟通协调,并发函商请相关县区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局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修编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固定资产划拨处置。加快办理局属事业单位间资产划拨手续,已完成市运输中心(原国际航运中心)与市港航中心固定资产划拨工作,其余各直属单位间的固定资产正在办理划转手续。加快推进2021年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决议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剩余部分将在逐一清点整理后进行报废处置。

四是推动机构改革纵深发展。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评价工作,对市执法支队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优化调整。组织开展多轮次座谈调研,深入剖析职责边界、执法与行业监管融合等问题。推动部分有交叉业务进一步归并整合,将“两客一危和驾培”等事项整体移交到市交通执法支队。

(十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经征求多方意见,印制出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决策意识形态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是理清交通行业学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的实际情况,对照市级新社会组织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细表》分工要求,印制《关于加强市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送至各协会,已建立沟通交流机制。

三是按计划完成1家三级单位的督查调研工作,组织赴市善后河枢纽船闸管理所了解市港航中心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支部建设、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与干部职工代表就船闸收费制度改革后对干部职工有否产生影响等进行座谈交流。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梯队建设。2025年上半年组织了两个批次的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配置,为交通运输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是完善激励担当作为机制。出台《市交通运输局公务员总体考核办法(试行)》,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深化“三项机制”运用,形成鼓励激励典型案例2个,推动干部职工履职担当、主动作为、服务大局。

三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梳理编外人员信息,动态掌握编外用工人员底册。印发《市交通运输系统编外用工使用指导意见》,督促各直属单位通过组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活动,提升编外用工纪律意识。

(十四)关于“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推进机场大道(233国道)项目建设,持续加强项目跟踪,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协助配合建设主体灌云县、海州区做好工程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统筹推进公交场站优化、换乘枢纽建设与公交运营提质增效。2025年以来优化调整14条、撤销2条公交线路,协调浦南镇政府将原浦南中学废弃校区和下滩村部改造为公交首末站,目前正在推动市区公交60分钟免费换乘,着力打造体育中心BRT站等换乘枢纽,并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公交财政补贴方案,切实提高公交运营质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始终坚守巡察整改的政治定位,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拿出新举措、硬实招,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抓好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整改尺度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二)有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等重大任务,紧扣“冲刺决胜”年度主题,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多交通贡献。

(三)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共同发力,以巡察整改促学习教育提升,以学习教育促巡察整改落实,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对巡察整改中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从具体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817105;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邮编222006;电子邮箱jgdw5817287@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