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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全面梳理和逐一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要求以“嵌入式”“清单式” “融入式”等整改方式,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的思路,以问题整改促正风肃纪。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对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建立完善整改责任体系。结合人员变动等情况,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围绕巡察提出的问题,制定市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构建常态化、长效化一体整改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调度管理,提高整改实效。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并就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对有一定基础、具备解决条件的整改事项,实行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加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为方便上级及时了解掌握我局巡察整改情况,制作编发巡察整改情况动态简报,进一步推动加快巡察整改步伐。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实预算编制这个“牛鼻子”,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和支出规范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的要求,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方案主要着眼点为:支持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以港兴市”核心战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加快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港城;支持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创造更加公平普惠的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及时足额兑现产业政策奖励。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产业政策,按年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资金,支持临港石化、新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做大做强。新医药、新材料产业发展奖励,市级2021年应兑现1.24亿元已全部兑现完成。三是凝心聚力抓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闭幕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从强化收支预期管理,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发展提质增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深化财政重点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后劲;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等方面,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聚焦聚力“五个引领支撑”,在“收、支、管、防”方面下功夫,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发挥财政在市域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财政发展高质量助力经济发展高质量。

2.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系统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控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构建债务监管防控体系。成立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各小组职能,加大对县区督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督导联系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妥善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之间的关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全市相关债务数据的实时监控,从源头上把控债务单位的举债情况,严堵债务单位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借助预警、报警功能,避免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风险。二是开好“前门”,用好债券资金支持地方建设,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5.1亿元,包括新增债券29.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生态环保、农林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57个重要民生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有效改善了城乡面貌,提高了港城人民的生活品质;再融资债券65.7亿元,平均拉长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款期限10年,极大缓解了地方政府还本压力,腾挪出我市可用财力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同时,认真开展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将检查结果作为今后政府债券安排的重要参考,确保债券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3.关于落实“六保”任务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在编制2022年市级全口径部门预算时,加大人均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投入力度,力争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进一步兜实基本民生底线,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中的基本民生事项和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民生实事,准确测算所需财政资金并编入预算足额保障。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已将9家单位违规扩大范围支出的3270余万元直达资金及时收回,并统筹用于抗疫支出。同时,加强督促调度,及时将已经支出的指标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每季度通报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加快直达资金分配进程。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直达资金支出38.3亿元,支出进度达74.1%,位居全省第4。三是委托市财政投资审核评价中心对第四人民医院应急隔离病房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四是财政兜底确保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当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政府给予补贴。以后年度若基金出现缺口,市财政按国家省市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安排补助资金,弥补基金缺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4.关于改革攻坚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攻坚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政的基础作用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宏伟蓝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推广使用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预算科学管理,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将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管理全面衔接,将绩效编制作为项目编制的前置条件,绩效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三是试编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进行科学预判,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加强财政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加大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配套设施等资产的出租、拍卖、抵押、处置,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加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力度,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全力支持“一带一路”支点建设、构建“双循环”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六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七是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部门预算草案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政府预算草案在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八是完善直达资金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市级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监控系统,增强直达资金政策效果。

5.关于担当进取精神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做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大政策时,及时跟进出台落实保障的配套实施细则,坚决做到政策出台迅速,行动落实有力,全面服务保障。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闭幕后,及时出台《市财政局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做好“十四五”全市发展蓝图的财力保障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聚焦”后续举措。在支持建设“优教港城”方面,聚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统筹下达各类资金1.52亿元落实各学段生均拨款政策,对区级补助1亿元重点支持教育资源优化。在支持建设“宜业港城”方面,2021年市财政积极筹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2亿元,1—8月共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5456万元。在支持建设“富足港城”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十连调”,由原来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增幅8%。在支持建设“温暖港城”方面,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实现连增连调。在支持建设“健康港城”方面,市财政筹集疫苗接种费用7.26亿元,做好全民免费接种经费保障工作。在支持建设“宜居港城”方面,预算安排农房改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改善住房条件项目建设,筹集中央、省补助资金1.73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支持建设“生态港城”方面,2021年上半年筹集到位各级各类生态资金3.62亿元,重点支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项目。在支持建设“文化港城”方面,共拨付各类文旅资金4081.76万元,用于保障市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举办文化宣传活动、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等项目。在支持建设“畅达港城”方面,安排2.3亿元用于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资本金,拨付4000万元用于机场航线补贴。在支持建设“平安港城”方面,在专项经费中继续安排“雪亮工程”经费,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三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牢牢把握收入组织这一主责主业,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应收尽收,坚持不懈抓好开源增收工作,财政收支延续了平稳运行态势。今年1—8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1亿元,同比增长22.9%,增幅居全省第2位;税收占比78.3%,居全省第11位;完成年度预算(即增幅5%)的78.1%,超序时进度11.5个百分点。

6.关于产业扶持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 发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作为区域发展母基金作用,以“母基金+直投基金+市场化子基金”模式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由省、市财政联合设立的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20亿元(实际到位1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82亿元,并通过设立14支子基金,直接撬动社会资金74.25亿元。推动上合基金组建总额3.6亿元的化工转型升级投资基金,支持碱厂项目搬迁建设。今年9月,市级综合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连云港市投资基金注册成立,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政策性农业担保工作推进会,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纳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的重要日程。今年4月底,推动灌南县成立政策性农担县级分公司。截止2021年9月底,全市在保1175户89631万元,在保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9543万元,高出全省平均增长率3.35个百分点,在保余额在全省17个一级分公司中排名第8(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0),位次均前移1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我市政策性农担的扶持力度,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不断增长,在全省的排名继续前移,为推进全市富民兴村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7.关于公共预算管理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进度。截止2021年7月12日,2019年应下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为66.764万元,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二是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用途进行调整。2020年商业服务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主要为2020年外经贸资金及2020年连博会资金,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连博会未举办。2021年外经贸资金已经支出2100余万元,2020年连博会资金600万元将统筹到今年连博会使用。

8.关于资金使用效益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执行。办法明确规定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边界,确立了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成果和财政监督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印发了2021年财政监督计划,对日常监督计划进行细化,提升精准性和持续性,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对预算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是强化预算编制绩效导向作用。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着力强化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创新管理技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9.关于收入统筹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土地出让金缴库管理。积极推进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专题研究、分析我市土地收入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意见,积极推动加快我市土地出让进度。对于已出让地块,督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及时核定土地出让成本,加快土地成本分解,及时解缴入库。二是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已经部署,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出明确要求,对市级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结余资金进一步清理,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对当年未用完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10.关于系统性业务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财政系统性业务查漏补缺。对财政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和规范财务管理等问题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二是根据财政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新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开展,通过提示、函告等方式推动各相关处室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防范财务风险,抓好违规违纪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做好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和账务处理业务指导。根据有关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针对疫情防控情况,将于年底前择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及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课程设置中将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和账务处理业务指导等培训内容。

11.关于党风廉政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市财政局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意见》细化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予以细化,对需要调整有关内容的予以调整,对需要完善有关政策的予以完善。二是梳理排查财政工作廉政风险点。结合职能调整、资金管理、人员流动、岗位变动等因素,重新梳理排查财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对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实施重点排查。下一步,将制作《财政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应用手册》。运用廉政风险点的图标、图表形式,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实施重点防控。

12.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机关、下属单位合同审批和印章管理,并认真做好合同信息登记、存档工作,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台账,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后勤管理有关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采购及《连云港市财政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做好卫生保洁、设备维修及电子设备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

13.关于审计整改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非税收入缴库工作。非税收入收缴是一个动态过程,跨年度的非税收入均在次年由各执收单位陆续缴入国库。2018年、2019年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健全内部审计管理体制。落实《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由局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三是拟定2021年内部审计计划。内审计划包括局属事业单位专项审计和对审计部门审计整改事项进行内审复核等方面内容,督促审计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到位。

1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连云港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已于2021年8月印发实施。二是加强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连云港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确保严格依规做好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15.关于工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少数由个人自行采购非比赛用品现象,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全部报销费用。局工会认真学习工会各项规章制度,专门研究并重申工会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票据审核、报销等工作,做细做实每一笔收支财务账。

16.关于公车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维修管理工作,于2021年7月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和公务用车维修记录表,并于8月3日启用。

17.关于财务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已纳入市财政局账户统一管理,支出也相应从市财政局账户列支。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收费票据及收入管理。

18.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做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报表数据质量和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二是强化会计稽核工作。市财政效能服务中心账户已于2020年12月31日注销。今后将强化会计稽核,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19.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部署开展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局内大部分处室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二是部署资产核销工作。资产核销前期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根据资产核销资料完成账务处理工作。三是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对超过三年往来款实施全面清理,在核准数字、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20.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健全完善会议管理制度。研究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及会期,并严格做好会议费的报销审核工作。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员带头发挥理论武装“头雁效应”。统筹制定和落实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已集中开展理论学习17次。各位党组成员克服财政工作任务重、会议多等困难,均主动参加“党员固定学习日”学习。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下一步,将进一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组成员自我剖析工作,推动如实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连云港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细则》,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推动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的报销管理。对无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研究记录的票据,明确要求一律不得报销。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及存档工作。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行为,并认真落实党组会议材料存档相关规定,做到记录全面、完整,附件按规定留存入档。

23.关于党建工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局领导或支部书记每个季度上1次党课。党史学习教育期间,为党员干部发放必读书目,发放专用笔记,要求做好每次学习记录。各支部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计划,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党支部书记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支部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24.关于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不够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党组会会议议程,细化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体现研究和决策过程。二是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干部考察工作。

2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各支部、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体系。二是对《市财政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严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要求。三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计划,分层分级抓好具体培训工作的落实,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仍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堵塞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漏洞。认真排查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问题和不足,常态化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学习研究、督查、通报和报告等规定动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考核体系。制定印发《2021年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落细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一岗双责”双责范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围绕责任落实、阵地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等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举办各类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文稿内容的审核把关。三是做好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培训和宣传,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对局QQ群、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用实际行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勇于担当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局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即知即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初见成效事项,重抓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个别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紧盯不放,有序推进,限期完成,促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三是加快推进建章立制。着力于治本和预防,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及时用制度固定下来,已经建立的,坚决落实到位,亟需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尚不完备的,尽快规范完善,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501901;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邮编,222002;电子邮箱,lygczjrjc@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