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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月5日,巡察组向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反馈会后,所党总支在三天内及时召开专题巡察意见传达会、分析会、工作部署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统一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不讲条件、不找理由,照单全收,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所党总支成立了以杨东为组长,王志坚、张明生、张建扬、江海洋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署、联动推进、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抽调专人成立整改办公室,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年度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明确所党总支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行动开展巡察整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

(二)聚焦重点难点,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前,所党总支就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先行征求其对《方案》的意见,保证不走偏;在《方案》制定时,确定两个高标准,保证高要求,即在整改效果上以“已整改到位”为目标、在整改时限上以绝大多数问题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为目标。

在此基础上,所党总支制定了《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职责分工,所党总支对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26个问题进行梳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了12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科室,设定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制定方案和推动整改时,所党总支聚焦巡察组反馈的解决问题不够有力、监督手段运用少等9个重点问题以及职业健康管理、校内疾病防控等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举措,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有实策、见实效。

(三)严格对账销号,转化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以来,所党总支召开总支会5次、职工大会2次、专题会议12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建立了对账销号清单,要求责任科室、责任人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所党总支还适时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全面落实。

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所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总结工作、检视工作、改进工作的契机,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期间,所党总支制定了《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办法》,将差旅费支出、公务用餐、公务用车、物资采购等管理规定纳入办法,形成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修订了《中共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5项,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谋划工作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

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结合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我所从《“健康连云港”2030行动计划》《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中梳理出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信用管理、加强卫教合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等10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我所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认可:被授予全市五一劳动奖状;市委书记项雪龙视察餐消企业时对我所开展的餐消企业整合提质工作表示肯定;省卫健委发文表扬我市在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我所实施推进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被评为自贸区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我所作为全国唯一代表在国家监督中心《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实施后事中事后监管追踪评价项目》结题会上发言。

2020年底,我所对全市3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并明确每年至少对每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上门服务一次,今年1-4月已开展上门服务11户次。今年4月,我所举办了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全市口腔医疗机构2个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建立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专家库并开展小范围培训。今年以来,我所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口腔医疗机构、厂矿等企业举办培训班6次,受训人员近400人次。疫情防控期间,我所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上门指导服务的做法被国家卫健委“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我所出台了服务企业7条措施,截至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成立了复工复产指导专班和职业卫生专家库、开展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四不罚”“四从轻”等。我所累计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指导120余户次,为县区卫生监督所争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终端20套。

我所参与制定并推行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自发出全省首张“零材料”申请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000余件。针对自贸区内申请设置连云港医诺云检医学检验实验室,我所多次主动对接,并于2021年3月3日主动上门服务,开展“一站式”咨询服务,目前已完成发证任务。我所参与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服务自贸区发展。

2.关于“解决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针对非法行医问题,一是成立专班解决景区非法行医问题。2021年1月成立打非专案组对景区的非法行医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立案查处4名无证行医人员,查获药品及诊疗器械共计20箱、6袋,对12家无证行医场所人员进行约谈,并于次月开展了“回头看”,又对1名非法行医人员立案查处,实现景区非法行医的“清零”。二是发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非法行医排查。2021年4月对全市171件投诉举报进行“回头看”,并重点核查市卫生监督所近三年受理的27件投诉举报。“回头看”结果表明,市级受理的27件已全部彻底解决。市卫生监督所1-4月受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1件(已立案查处),较2019年同期的5件、2020年同期的3件有较大下降。三是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疏堵结合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参与长三角、淮海经济区卫生监督联动执法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

针对“作风聚焦”曝光的问题,一是配合海州区卫健委对城中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黑诊所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二是针对民营医疗机构乱象,探索开展驻院式监督,截止目前已对1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驻院式监督。三是针对医疗美容乱象,对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张贴警示标语2000余张;对医疗美容场所开展嵌入式执法和病历规范化建设,对重点地区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规范执业培训。今年3月份,我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随机抽查,采取实地走访和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调研,研究监管对策。

3.关于“担当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疫情防控期间,我所于2020年5月19日、6月18日对市疾控中心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今后我所将注重监督检查的留痕;我所已将市疾控中心纳入了重点监督范围,每年至少对其开展2次监督检查。今年3月19日,所领导带队对市疾控中心开展了监督检查。我所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督导调研工作制度》,对班子成员赴一线开展督导的频次提出明确要求。据统计,今年1-4月,班子成员累计开展督导50余次。

2021年2月23日,我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理清工作难点,明确工作举措。目前全市已有4个县区明确将职业卫生管理纳入乡镇执法范围。2021年4月1日举办全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约2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市县区联动执法、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检查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78家。通过开展“六本档案”“健康企业”等创建活动,创新管理方式,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创建活动还被省卫生监督所点评为全省13个卫生监督工作亮点之一。

2021年2月22日,我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校内疾病防控工作,理清工作难点,明确工作举措。2021年3月,市卫健委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全市对693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对23所学校开展督查。在今年3月份分别举办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班和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培训班。

4.关于“工作职能未理顺”问题的整改

我所要求各业务条线主动对接市卫健委相应处室,多请示汇报,积极完成市卫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所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该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国家发改委网站“信用中国”对我市该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今年3月,我所将2018年以来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了汇总,报送给市卫健委医政处和卫生许可窗口,用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并从3月开始每月报送一次。巡察整改以来,共报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91条,在全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28条。我所积极参与推进海州区承接云台山景区执法权事宜,所领导及相关科室多次参加相关推进会议,目前景区已与海州区签署承接协议。

5.关于“监督手段运用少”问题的整改

目前我市已在生活饮用水、餐消企业、游泳场馆等领域的监管上大力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在公共场所监管上采取卫生信用分级管理,在医疗机构监管上实施驻院式监督、探索分级分类监督,打破了原有监督检查模式的限制,拓展了卫生监督执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监督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在督导检查中,绝大多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击检查。我所将继续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双随机抽检工作。今年6月份我所将邀请专家举办卫生监督信息化培训班,推动信息化手段的运用。

我所于2019年8月份联合海州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专案组对某医院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关停注销了该医院。开展《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督模式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目前已完成全市30余家医养结合机构的前期调研工作。对“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港城纵横”论坛两个平台开展日常舆情监测,1—4月监测到相关信息7条,均已妥善处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加大医疗服务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依法执业自查责任。

6.关于“主动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经查,2018年,我所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对某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这一违法事实进行了处罚。接到转办的投诉后,我所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当面交谈等形式向其反馈调查处置结果,进行普法宣传和说服教育,并指导当事人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当事人最终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巡察整改以来,我所修订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查办工作规程》,对受理范围、受理流程、处置时限等进行细化明确,并利用职工大会等机会,多次要求全所干部职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7.关于“发动群众监督少”问题的整改

我所新增在“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报刊、市卫健委网站、医疗机构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8.关于“执法畏难”问题的整改

2021年3月召开全市三级医院依法执业工作会,解读培训《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强化对三级医院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医院、公立医院的监督执法力度,巡察以来已对4家公立医院进行行政处罚,立案9起。今年已对两家公立医院开展了驻院式监督,目前已立案5起。据统计,今年1-4月我所办理的31起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中,公立医院13起,占42%,对一家市直医院立案2起;扣除去年未办结今年续办的15起案件,对公立医院的行政处罚案件占81%。

9.关于“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我所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该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国家发改委网站“信用中国”对我市该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今年3月,我所将2018年以来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了汇总,报送给市卫健委医政处和卫生许可窗口,用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并从3月开始每月报送一次。巡察整改以来,共报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91条,在全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28条。下一步,我所将根据市卫健委的部署安排,实施推进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工作。

10.关于“处罚就轻”问题的整改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我所在今年云台山景区非法行医专项清理过程中,对5例非法行医实施了罚款金额5万元的行政处罚。印发了《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量化标准,并要求稽查科在审核案件时加强对自由裁量的审查指导。

分管副所长专门就行政处罚案值低召开相关科室全体人员会议提出批评,并要求在今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审慎用权,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实施,切实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今年1—4月,我所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6件,罚款金额均在1000元以上,其中一起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罚款5000元。我所印发了《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量化标准,并要求稽查科在审核案件时加强对自由裁量的审查指导。

行政处罚后,某医院已关闭院内的消毒供应室,并按照与某医院的消毒灭菌委托协议开展器械物品送消工作。3月11日,我所对该医院进行了“回头看”检查,该院消毒供应室处于关闭状态。我所于3月9日送培训上门,为灌南县某医院全体职工开展依法执业培训,同时我所三个责任科室分别就本专业内容对其开展“回头看”检查,现场复核已整改到位且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11.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当事人已退回82元酒水费用,并由所党总支纪检委员分别对责任科室科长、财务审核人员进行谈话,开展批评教育,强调财务报销纪律。巡察整改以来,我所严格执行会计科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务支出管理和记帐凭证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制定实施《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办法》,将公务用餐等管理规定纳入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12.关于“违规发放公休假补贴”问题的整改

我所在巡察中已立行立改,当事人退回了已休假补贴,并由所党总支纪检委员分别对当事人、财务审核人员进行谈话,开展批评教育,强调财务报销纪律。在今年发放2020年未休假补贴的过程中,我所进一步加强审核,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我所对《请休假制度》进行修订,明确要求职工请休假审批单由所办公室保管三年以备查阅。

13.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我所原将领导班子市内出差误餐补助每月集中统计、统一发放是为了加强审核,由所主要领导审核后才发放,但会计科目名称使用错误。目前我所已取消这一做法,进一步规范会计科目名称,将“赴县区工作补助”规范为“误餐补贴”,班子成员误餐补贴随当事科室按月报销。针对超标乘坐一等座,当事人已退回差价39.5元,并在总支会上作检讨,党总支书记也在会上对当事人提出批评,要求以身作则,严守财经纪律。针对多张发票抬头为“个人”“客户”等,据查多为住宿发票,我所已对该问题加强财务审核,避免再次出现。为加强财务审批管理,我所制定实施《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审核程序等内容。修订了《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2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上会讨论。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

14.关于“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巡察整改以来,我所严格执行会计科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务支出管理和记帐凭证审核,规范费用归集,按规定渠道列支,切实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据查,2020年以来,我所已杜绝此类情况出现。

15.关于“文书材料简单化”问题的整改

2021年4月,我所举办了公文写作培训班,对公文格式、写作技巧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认真撰写上报材料,重要材料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我所修订实施了《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对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进行了规范,并新增关于执法文书文号的使用规定,由稽查科采取统一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所通过举办“学法讲法”活动、卫生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我市选送的3个行政处罚案卷分获全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今年1月,我所邀请省内专家开展了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活动,评选出18件获奖案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结合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已重新制定了应对小规模疫情预案,并要求责任领导加强材料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6.关于“赴基层调研少”问题的整改

我所制定实施了《领导班子督导调研工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不走过场、不重形式,在调研结束后及时撰写调研报告。今年1-4月,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基层调研5次,撰写调研报告5篇。杨东所长对全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王志坚副所长对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张明生副所长对市管新发证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调研;张建扬副所长对2021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江海洋副所长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

17.关于“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相关责任人认真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在2020年度及以后述职报告的撰写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市卫健委党委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发挥述职报告汇报履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的作用。

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且公务用车严格限定在开展监督执法等公务活动中,杜绝被检查单位车接车送现象。

18.关于“引领带动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在市卫健委党委的支持下,2020年12月31日,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增设总支委员1名,配齐了5名总支委员。所党总支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党建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0年12月25日,所党总支召开总支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吸收预备党员等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2021年4月26日,所党总支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对2020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1年4月26日,所党总支印发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从严要求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今年以来,我所党员固定学习日参学率提升至90%。

我所向全体党员发放《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应知应会要点》,要求全体党员熟悉掌握;从2021年3月30日开始,我所在“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推出“党史回眸”和“每日党史知识答题”两个专栏,每个工作日推送党史上的今天和3道党史知识答题,帮助全体党员更好的学习掌握党史知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所党总支还将在七一前夕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将在近期举办了一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对掌握不足者将采取谈话、补考等方式促进其学习。

19.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施行《中共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对总支会议事原则、会议召开、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作用,推进党总支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规则》对议事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实现党总支会议与行政会议的严格区分。

修订实施《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决策内容、机制和程序、决策规则等进行修订,将需上会讨论的大额资金使用额度调整为2万元及以上。修订施行以来,所党总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对决策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件件上会讨论。

20.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过程中,总支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做到查找问题准、剖析原因深、整改措施实。今年以来,所党总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021年2月20日,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已分别召开了第一季度党员大会。

21.关于“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巡察期间,我所立行立改,更换为成册的会议记录簿,并将总支会、中心组学习和其他会议分册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会议。2020年11月起,所党组织发文使用“连卫监所总支”的文号。在人事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党委批准的实施方案操作,做到全程纪实材料完整。今年2月起,所党总支每月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市卫健委党委。

2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11月、12月,所党总支在巡察期间两次召开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021年12月31日,所党总支印发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对“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港城纵横”论坛两个平台开展舆情监测并做好记录。2021年1月14日,所党总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2021年3月30日,所党总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1年4月14日,所党总支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意识形态工作专家授课。

23.关于“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问题的整改

在市卫健委党委的支持下,2020年12月31日,所党总支增设总支委员1名,总支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有所改善;所党总支也及时将该情况上报市卫健委党委,委党委表示在今后的干部调整过程中予以综合考虑。

由于机构改革,我所编制被冻结10年,造成了职工年龄存在断层、中层干部平均年龄偏大等问题,2015年完成机构改革以来,我所通过公务员招考招录23人,职工年龄结构已有较大改善。今年完成3名职工的招录后,我所已处于满编状态。多年来,我所持续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培养,部分新录用人员已崭露头角,成为所在专业条线的业务骨干。

24.关于“干部任免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1年4月6日,分管领导带领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了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强调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党委批准的实施方案操作,按要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由于某同志长期在市卫健委借用,不在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岗位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后,工资待遇较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有提升,所领导同该同志谈话,其均同意免去其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职务。在干部调整过程中,我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党委批准的实施方案操作,按方案确定民主测评范围并严格执行。今后在干部任免过程中如出现较多不认同票将慎重处理。2021年4月,所党总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调整的通知》,对人事调整工作做了更详细的规范。

25.关于“干部缺少轮岗”问题的整改

考虑到某同志只是借用在市卫健委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强,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4年,在报请市卫健委同意后,我所决定不对该同志的岗位进行调整。由于某同志是我所唯一的在编在岗财务专业人员,且目前我所处于满编状态,在报请市卫健委财务审计处同意后,我所决定不对该同志的岗位进行调整。待出现空编时,我所将按规定逐步招录财务专业人员,并对财务主管岗位人员进行轮岗。

26.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25日,所党总支召开总支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4月,所党总支印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4月26日,所党总支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对2020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今年1-4月,我所开展廉政谈话近30人次。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均开展了廉政谈话。纪检委员还与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当事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在廉政责任传导上,所主要领导与民主党派担任的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开展了2次廉政谈话,民主党派担任的所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7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所绝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久发力、长期坚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由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整体建设加强、发展稳步向好。

(一)持续推动剩余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动态性工作,我所将在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定期巡查、注重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推动持续整改;二是我所将在6月份邀请专家举办卫生监督信息化培训班,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

(二)进一步抓好制度机制建设。注重贯彻落细上级制定的各项法规,抓好本级各项制度的有力落实,用严明的条款、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实时做好制度机制的“废、改、立”工作,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进一步抓好巡察成果转化。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转化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成效。特别是认真总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更高的起点和更宽的视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体现在日常工作、管理和监督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决不放纵逾越底线、红线的行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6077261;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市卫生监督所,邮编222007;电子邮箱lygwsjd@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总支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