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纪工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纪工委 发布日期:2023-09-25

中秋、国庆将至,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守住节点、久久为功纠治“四风”,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连云港队海上中队中队长陈永焕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7月,陈永焕未经上级批准同意,私自用单位巡查车带社会人员耿某和高某进入港区赶海;同月,私自用巡逻艇带社会人员王某某进入港区钓鱼。陈永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云港久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庆书违规吃喝问题。2022年3月,陆庆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汤某某吃请,用餐地点为汤某某所经营的饭店,用餐费用由汤某某进行支付。陆庆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教训极为深刻。新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