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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公告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17-01-11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组成两个巡察组,于111日起分别进驻市委教育工委、市卫计委党委、市水利局党组和市城建控股集团党委,开展为期30个工作日左右的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四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由被巡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连云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