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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日期:2015-01-27 浏览次数:

 


接省纪委党风室通知,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表》作以下调整:



一、去掉“违反工作纪律”项目。



二、增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项目。



三、将“公款大吃大喝”改为“违规公款吃喝”;将“收送节礼”改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四、“其他”问题的范围仅限于: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20151月起,请各单位按照新表格报送有关数据,同时需报送当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情况。月报制度原有其他要求不变。



附件:



1、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报表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5127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报表/sjw/upload/ImageFile/file/20150127/20150127091948_02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