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8-23
根据省纪委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5号)精神,在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确定我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按照评选程序,现予以公示。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5个)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机关
灌云县纪委监委机关
赣榆区纪委监委机关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12名)
李 艳 东海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解礼明 灌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
徐士强 海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宋世涛 连云区纪委常委
李二永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委员、新海连集团纪委书记
卜东祥 市委巡察组组长
张 海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城建控股集团党委委员
霍连升 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刘 正 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冯晓曦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晏成仿 灌云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念民 赣榆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5800319、85801778。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