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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

根据省纪委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5号)精神,在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确定我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按照评选程序,现予以公示。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5个)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机关

灌云县纪委监委机关

赣榆区纪委监委机关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12名)

李  艳  东海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解礼明  灌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

徐士强  海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宋世涛  连云区纪委常委

李二永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委员、新海连集团纪委书记

卜东祥  市委巡察组组长

张  海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城建控股集团党委委员

霍连升  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刘  正  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冯晓曦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晏成仿  灌云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念民  赣榆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5800319、85801778。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