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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东海县江苏景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经理冯红凯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公司业务单位礼金的问题。2018年春节、中秋节日期间,冯红凯在任江苏景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副经理期间,违规收取公司管理服务对象及公司业务单位5人的微信红包,共计6800元。冯红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站长孙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灌云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站长孙霞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他人购物卡、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孙霞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赣榆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原科长吴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吴钧在担任赣榆县(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7000元。此外,吴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吴钧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开发区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金立祥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金立祥在任朝阳街道卫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使用香烟10898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42860元。金立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

原市工商局云台山风景区分局局长李鸿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李鸿儒在任市工商局云台山风景区分局局长期间,违规发放季度福利奖、业绩奖励等各类津补贴计170150元,其中李鸿儒个人违规领取10700元。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通过虚报支出的方式,从该局所属连云港市景区工商咨询服务中心套取96800元,用于违规购买烟酒等支出。李鸿儒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

上述5起典型案例表明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手,碰触纪律高压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把纠治“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向实里做,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时刻绷紧作风之弦,以实际行动抵制不正之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