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强,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2年4月,连云港市皮鞋厂技术员; 1992年4月至1994年5月,连云港市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职员; 1994年5月至1995年2月,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开发公司秘书; 1995年2月至2005年2月,连云港市原海州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连云港市原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年9月至2010年4月,连云港市原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副科级); 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连云港市原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连云港市原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任科员; 2014年7月至今,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