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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官首重维清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9-01-18 浏览次数:


    居官首重维清,察吏莫严于守。故爵位虽有崇卑,究以不贪为宝;才具虽有长短,要必无欲则刚。是操守实立身之根基,而持廉乃计吏之先务。家本富也,素封之室,仕非为贫,固当慎取与于一介;家本贫也,淡泊之风,安之若素,尤当懔暮夜于四知。——《健余先生抚豫条教》(清·尹会一)







   ■译文







   当官之人最重要的是清廉,考察官吏时最严格的方面是操守。因此,爵位虽然有高低之分,终要把不贪作为最宝贵的品质,才能虽然有长短之别,必须做到没有过分的欲望才能刚正不阿。如此看来,操守确实是立身的根本和基础,坚持廉洁乃是考察官吏的首要条件。家境本来就富裕的,拥有大量资产的人家,当官并不是因为贫穷,对于获取点滴财物本来就应当审慎;家境本来就贫穷的,已经养成淡泊名利、安之若素的良好品德,尤其要对杨震暮夜拒金时“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有所畏惧。







    ■解读







    本段话选自清朝尹会一的《健余先生抚豫条教》。尹会一,字元孚,号健余,历任吏部主事、扬州知府、河南巡抚、江苏学政等职。《抚豫条教》是尹会一任河南巡抚期间撰写的规范地方官吏、约束自己行为的一部条例性政书,选文主要阐释当官最看重的是清廉、操守。在才能和廉洁之中,廉洁是最重要最宝贵的。他的观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考察选拔干部要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廉”是官员应具有的品德之一。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对廉政的倡导,把“廉”作为做官之本和考察之要。舜时代提出从政者要具有“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的品德。《周礼·天官冢宰》中记录考察官吏的六条标准“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秦朝将“五善”与“五失”作为官吏管理考课原则,提倡“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汉朝讲求“公道立,奸邪塞,私权废矣”。唐朝制定“四善二十七最”的官吏考评标准,“四善”中的“清慎明著,公平可称”体现了公正廉明的要义。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们创立的廉政法规,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客观上符合当时人们的普遍愿望,也对我们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因此,我们党选人用人,既看重干部的才,更看重干部的德,要求党员干部常修为官“四则运算”:加自律、减贪欲、乘廉政、除腐败,做到道德当身,不以物惑。(江瑞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