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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微信红包成为“大祸害”
信息来源:连云区纪委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


“最近收到好多微信红包。”



“什么情况?”



“就是有个别家长为了孩子上学的事从微信上发给我的啊。”



“那你收了么?”



“我没有打开,这些都会退回去吧?”



“超过24个小时不接收就自动退回去了。”



“千万不能收哦,一个也不能。”



“知道,这点政治觉悟你老妈还是有的。”



“那就好。我之前发给你的链接看了么?就是教育系统腐败被查处的新闻。”



 这是近日我与母亲的一段日常对话。这让我想到了不久前刚受到严肃处理的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其在过生日时,在自己组建的公务员培训群中向群成员索要红包,并称“没有祝福语的请抓紧退群”。事实上,因为微信红包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也并不是少数。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送礼行贿有了新花样,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暗度陈仓,他们大都搭上了“互联网+”的顺风车,微信红包、二维码扫描、电子礼券、快递收送等手段层出不穷。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的规定和要求,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侥幸心理,甚至顶风作案,认为收发微信红包作为网络社交中礼尚往来的一个常见方式,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红包虽小,但危害甚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正是微信红包具备这样“微小”的特点,容易使人麻痹大意、丧失警惕、放松戒备,往往演变成“不定时炸弹”,使 “微腐败”成为害人害己的“大祸害”。



 勿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自省、自警、自励,时常反思自己的言行,常思不足,洁身自好,慎独慎行,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守住道德底线;时刻保持自我警戒之心,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不为诱惑所动,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时刻坚持做到自我激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从思想和行为上杜绝“微腐败”行为,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眼下,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各级纪检部门还得紧盯“微腐败”现象,抓好警示教育和查处力度,让更多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微腐败”的大危害,主动对装着腐败祸心的“糖衣炮弹”说“不”。(张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