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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19-11-12 浏览次数:

11月12日,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建军传达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片会上杨晓超同志的讲话精神,宣布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中央先后召开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对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本轮巡察要主动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准确领会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做到深化政治巡察和开展主题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着力聚焦助力发展的目标要求,紧盯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助力发展;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实现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做好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监督重点,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市委部门、群团组织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特点,明确方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查找突出问题。要把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将巡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原则性,增强规范性,严明纪律性,努力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履职本领。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成立6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连云港市委员会、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社会科学院、市农业科学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1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