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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报:连云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实地评估整改成果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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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章刊登于9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


“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灌云县委对纪检监察建议中指出的土地出让金至今未追缴到位,津补贴清退是否完全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核查……”9月1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戴涛在灌云县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检查评估反馈会上,明确指出整改评估不过关,决定对其暂缓转为常态监督。

面对面反馈评估意见,是该市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的一项规定动作。近期,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成立4个评估组,由市纪委监委领导任组长,联系监督检查室牵头,先后对2018年以来下发的15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中,首先由被评估党组织进行自评,并向市纪委监委提交自评报告。结合自评情况,评估组采取现场座谈、台账检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评估。

“作为一把手,你在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上执行情况如何?”“整改周期中,你们在廉洁风险防控上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回忆起此前的评估访谈,灌云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瑾伟说,“问题找得很准、问得很实,直指关键要害,不容回避。”

实地评估后,评估组根据被评估党组织自评报告、实地评估情况和日常掌握的监督执纪情况,按照组织领导、整改落实、衔接协调、创新创优等四个评估维度,对整改质量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评出A、B、C、D四个等次。评估结果为A、B级的,转为常态监督,C、D级的则暂缓转为常态监督。

据了解,市港口控股集团党委、灌云县委在此次评估验收中被评为C级,暂缓转为常态监督。根据评估结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两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于两个月后进行复评。

“我们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目的就是强化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创新监督,推动形成纪检监察建议运用的闭环管理,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发挥作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海涛如是说。(王义荣 潘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