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文化> 警钟长鸣
安徽“小官巨贪”:社区书记侵吞集体资产超1.5亿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12-28 浏览次数:


   记者24日从安徽省纪委获悉:该省淮北市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某某“小官巨贪”,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侵吞村(居)集体资产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共19名涉嫌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通报,1996年至2014年,刘某某担任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烈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以及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目前,刘某某被开除党籍,共19名涉嫌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官方称,这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且持续时间如此之长,与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照顾”不无关系。



  据通报,淮北市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振江、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对刘某某包庇袒护,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均被立案调查,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烈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陆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烈山镇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许彪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烈山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



  据悉,2014年9月12日,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5月8日,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振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9月24日,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党委书记(副县级)任启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