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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督促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发布日期:2020-02-21 浏览次数:



“财政部门共投入了多少疫情防控资金?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在支持企业渡难关谋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近日,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工作。

资金上提供充足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迅速会同市财政局领导分析研判形势任务,协同财政局把资金保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制发了《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止2020年2月17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57亿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设备和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向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累计预拨医保基金3.3亿元,为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督查中,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同志介绍。据了解,对全市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还实行单列结算,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这也解除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

政策上体现扶危济困。“市政府出台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谋发展若干政策》共计22条,其中有13条与财政直接相关,我们将全力做好政策支持落实工作。”市财政局社会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市财政局已会同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连云港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自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线上技能提升培训等符合条件均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领企业。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市财政局还向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孤儿和低保外困难残疾人六类人群,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月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20万元,惠及市区约1.2万名困难群众。

业务上建立“绿色通道”。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部门,1名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及时下发了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通知,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明确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此外,市财政局还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市人社局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作;会同市医保局开通医保结算“绿色通道”,对在本市就医的新冠肺炎患者包括异地患者及时办理结算手续,确保应结尽结。

“我们将积极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与市财政局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法监督保障。”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