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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次数:






    11月12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的会议精神,宣布了市委第七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市委第三轮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海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建军等领导出席会议。



    本轮巡察是中央第二轮巡视部署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后的新一轮巡察,在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内容任务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调整、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将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工作。



    就扎实开展好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五个持续”作为巡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坚持把稳中求进作为巡察工作的总基调,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巩固深化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日常监督,发挥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巡察成果运用更加有力。要夯实打牢工作基础,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确保素质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铁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巡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为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根据市委授权,本轮巡察将安排4个巡察组对6家涉改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安排1个巡察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专门组建1个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今年上半年,市委第五轮巡察的8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