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10-22
(一)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信、走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纪检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
1. 来信,是指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机关。(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2. 来访,是指到纪检机关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工作委员会)
3. 电话,是指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4. 网络,是指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https://jiangsu.12388.gov.cn/lianyungangshi/)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办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