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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保障监督员履职 强化自我监督
信息来源:市纪委干部监督室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交流学习、定期举办活动,切实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履职尽责,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增强认同感。制定出台工作办法,明确特邀监督员职责权限和保障制度。举行聘任仪式,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切实增强特邀监督员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保障知情权。寄送内部简报《连云港纪检监察信息》,及时通报市纪委工作情况。赠阅《中国纪检监察报》,方便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新思想方针政策。建立微信群,畅通监督员与市纪委、监督员之间日常沟通交流渠道。



 三是定期举办活动,提高参与度。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市纪委开放日活动,现场观摩纪检干部违纪案例通报新闻发布会,参与全市“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督查调研,让特邀监督员实实在在参与监督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