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干部人事
连云港市清理规范纪检干部分工兼职“不留死角”
信息来源:市纪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


 按照省、市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部署,连云港市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市纪检干部分工和兼职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将工作精力全部放在主责主业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纪检干部“全覆盖”。在清理规范县区纪委书记、市县区直机关单位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市县区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清理规范要求,全市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分工兼职“一刀切”。明文要求全市各级纪检干部不再分管、协管所在地方、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不再兼任所在地方、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由党委(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检查处理“不留情”。对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迅速整改到位,并填报加盖党委(党组)印章的分工和兼职调整情况表。市纪委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并查实违规分工和兼职的纪检干部,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徐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