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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纪委凝聚社会力量助力纪检干部监督
信息来源:市纪委干部监督室 发布日期:2017-02-17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纪委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该市纪委专门出台《连云港市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特邀监督员的职责权限、监督程序和结果处理、选聘条件范围方式和任期、保障制度。



《办法》规定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聘请30名左右热心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政策水平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特邀监督员。



 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监督,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等。



 特邀监督员制度是该市纪委践行“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精神的实际体现,同时也是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具体措施。连云港市纪委用实际行动向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