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干部人事
连云港“细严实”考核市直纪检监察机构
信息来源:市纪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


 连云港纪委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高标准严要求组织考核,推动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聚焦专责、挺纪在前。



 一是“三化”定标准,考核内容突出“细”。考核内容项目化,明确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组织建设等10项指标。考核项目精细化,将每个项目都明确基本要求、加分和扣分事项及标准,基准分合计100分。考核分值具体化,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考核分值占比达65%。



 二是“三审”定责任,考核程序突出“严”。考核责任室(部)牵头审,对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年度考核申报材料中涉及本室(部)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工作片组集中审,利用“点派驻+片管理”模式,分四个片组召开纪检组副组长、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年度述职会议进行集中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审,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把关审核,择优推荐优秀纪检组副组长、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



 三是“三评”定格次,考核实绩突出“实”。组织自我评议,市直纪检监察机构主动申报自查自评表和工作总结。开展群众互评,71个市直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干部述职和年度工作汇报展示实绩,并对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信息宣传和制度建设等实绩进行通报,现场组织与会人员评议。进行领导测评,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对市直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工作得分占60%、领导评议得分占40%进行汇总,评出12个先进纪检监察机构、23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