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6-06-1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6年6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卜东祥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季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何建明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17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切实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
卜东祥指出,2021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夯实基础、争当先进”目标,切实履职尽责,法律监督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跨越。巡察中,市委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护航平安港城建设有短板、赋能产业经济发展有不足、推动社会治理有差距、落实检护民生不够有力、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落实检察一体化管理要求不够到位等。
卜东祥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锚定政治引领根本方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上展现新作为;二是践行检察为民根本宗旨,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彰显新担当;三是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步。
李季在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时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真整改、真落实、真见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组织部门要运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巡察机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跟踪督促、汇总报告整改情况。
会上,何建明同志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何建明表示,此次巡察指出的问题既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又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市检察院党组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彻底抓好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以制度完善促进长治长效;注重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以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市检察院各项工作水平,奋力推动连云港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卞光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开发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机关中层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