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12-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市审计局党组存在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细化措施,强力落实,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班子其他成员配合分工抓,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各部门、单位综合协调、分工协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着力抓好涉及领域的整改任务,在全局构建了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形成了全面抓整改的有力格局。
二是迅速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整改措施。8月1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对相关问题及整改进行了认领与表态。9月7日和9月21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督办,注重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班子成员注重强化执行力,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以不整改到位不“销号”的态度予以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把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到“五个强审”行动和“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专题活动中,一着不让地抓实抓牢,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局党组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审计全覆盖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未专题研究制定审计全覆盖中长期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问题的整改
(1)已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全覆盖的重大决策部署文件列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内容;局党组成员坚持日常学习关于审计全覆盖的重大决策部署文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已召开党组会议讨论连云港市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拟于近日印发。
(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已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单独立项至少审计一次。今年专项安排“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采用大数据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查了34家政府工作部门,组织其余45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自查,并从中抽查了数据量较大、疑点较多的4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2)继续发挥审计宏观管理职能,从关注微观具体事项向关注宏观整体的审计模式转变,找准破解问题的突破口和关键点,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
(三)关于“国有企业涉外投资审计监督有死角”问题的整改
经与市国资委和市商务局对接,近年已经审计的市属国有企业无境外投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安排审计市属国有企业,若有境外投资情况,将及时进行关注,确保不留监督死角。
(四)关于“没有独立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
(1)在各项审计中都重点关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相关目标任务及考核要求,检查各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在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决定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果。(2)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海州区与高新区“两区合并”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情况报告。(3)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跟踪审计、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审计调查工作。
(五)关于“对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和项目五年以上未安排审计”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审计力量,查漏补缺,明确将5年以上未审计的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纳入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审计。
(六)关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促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以更加顺畅地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七)关于“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不够。机构改革后对重点项目稽察和国企监督未得到加强”问题的整改
(1)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全部编入各业务处室,通过学习培训,已经能够正常参加国家审计工作,部分同志已经担任重要审计项目主审。(2)在政策跟踪审计、经责审计、投资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中都积极关注重点项目实施以及国企运营情况。(3)明确在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中对我市重点项目、国企领导人审计继续作适当的安排,增加审计力量,加大审计力度。
(八)关于“‘两统筹’审计模式落实不到位、运用不充分。2019年对市城建控股公司实施5个审计项目,3个审计组分别于1月、4月、8月多次进场”问题的整改
(1)对于目前在审项目,已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融合实施、同时进点。(2)在起草2021年项目计划时,继续坚持落实“两统筹”要求,并力求取得更好的效果。
(九)关于“未把内审和社会审计作为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力量来对待和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仅公安局等少数部门建立了内审机构。基本放弃使用社会审计力量”问题的整改
(1)根据《市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先后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已推动7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成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2)出台《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员制度》,明确2020年至2022年内部审计指导员和指导对象名单,8月底举行了内部审计指导员聘任仪式,对全市90余家服务对象派出14名内部审计指导员,指导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和方案,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3)抽调11名内审和社会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核查事项,使内审监督成为审计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4)分别与市教育、国资部门商洽建立联动、对接、共享机制,形成内审和社会审计的监督合力。(5)开展工作调研,组织人员赴常州、南通两市调研,学习内审和社会审计运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十)关于“审计整改短板明显,未及时主动地安排组织‘回头看’”问题的整改
(1)机构改革时,抓住契机专门成立计划与整改督察处,明确承担审计整改督察职责。(2)研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精准化、清单式挂号、销号管理;制定了整改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程序。(3)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组织局各业务处室开展了整改督查“回头看”,极大地增强了整改落实的效果。
(十一)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督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2)对去年部分项目实施督查,结果表明整改率接近95%,已印发审计整改督查通报一期。(3)在局机关综合考核中,将各业务处室对被审计单位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把关不严的情况,列为重点扣分项目。
(十二)关于“在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整改质效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全局各业务处室开展了一次“如何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大讨论活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管理信息平台”再次进行优化;在日常督查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实际效果好的方式方法促进整改。
(十三)关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
(1)7月27日,党组会专门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由党组书记亲自领学。(2)今年以来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3)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做到“六个必谈”。
(十四)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对驻外审计干部执行纪律和廉洁审计情况重视不够。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驻外审计干部执行纪律和廉洁审计情况的日常监督,今年已对外出审计项目现场纪律巡察做到“全覆盖”、家家到。(2)抓好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定期开展督查,细化各项纪律要求,对照年初制定印发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
(十五)关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与促进践行初心使命结合不紧”问题的整改
对主题教育整改进行了“回头看”,查找了问题,剖析了原因,已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回头看”方案》。下一步将深入推进“以创新规范立业”主题学习活动,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原文原著,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梳理总结主题教育的有效做法并推广运用,让主题教育成为推进当前审计工作的突破口。
(十六)关于“外出审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报销不符合要求,存在未附明细清单、报销人签名不完整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已召开分管局长办公会,强调严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完善报销手续,对未附明细清单、报销人签名不完整等情况的票据不得予以报销。
(十七)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中共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进行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2)重大议题党组会前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不涉及保密的议题在会前书面分发给党组成员。
(十八)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长期用活页纸记录会议内容”问题的整改
按照巡察要求“立行立改”,使用规范记录本并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记录。
(十九)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原则性不够强。民主生活会上经常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的整改
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原则性,重视民主生活会质量,相互批评做到问题找得准、根子挖得深,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在8月14日的市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位班子成员全面认领了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有针对性、有关联、有事例,深刻全面,做到了红脸出汗,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帮助、相互警醒的效果。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度市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些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未报告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1)今年已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3次(党组会1次,七一党课1次,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1次,并由党组书记亲自领学)。(2)要求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的重要内容。(3)专门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各项措施落实。
(二十一)关于“统揽协调各方的能力有待加强。及时掌握和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县区审计局面临的矛盾、困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健全完善局领导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意见》,局党组将9月确定为局领导班子集中调研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联系点县(区)审计局进行调研,充分掌握县(区)审计局面临的矛盾、困难,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困难。
(二十二)关于“审计人才队伍梯次配置和专业类别失衡。70后审计骨干力量仅占全局审计人员的16%。资源环境、大数据、法律等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型审计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对全局干部职工的信息进行了更加精细的梳理,在填报《2020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需求调研表》和《2020年度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需求信息申报表》时已经将资源环境、大数据等专业列入拟遴选和接收的范围。将在今后的人员招录、公开遴选中加大资源环境、大数据、法律等专业人员的招录比例。
(二十三)关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市审计系统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抽调下属单位人员到局机关交流挂职的选派和管理规定予以了明确,加强了对交流挂职人员的管理考核。
(二十四)关于“干部档案资料管理不严格。未使用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专用记录簿记录干部人事议题,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现已按要求使用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专用记录簿记录干部人事议题。
(二十五)关于“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未按制度严格考核,市局机关部分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台账缺失,审计组临时党支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督促提醒各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台账整理。继续优化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对各支部、临时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台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已印发《市审计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清单》,进一步推动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十六)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从10月起,已安排机关党委纪律委员不定期列席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
(二十七)关于“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支部活动”问题的整改
(1)对今年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2)明确班子成员因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需严格向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二十八)关于“党建工作形式、载体缺乏创新,党建活动对党员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高质发展决战决胜突击队活动。(2)着力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审计党建工作品牌。
(二十九)关于“党支部学习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度不够。近半数的市局党组成员及机关中层正职干部不能正确掌握审计‘20字’方针,甚至有的县区局党组书记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模糊不清”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并接受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巡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审计局与市局同步开展“以创新规范立业”主题学习活动,每周共学同样的学习内容,重点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等书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与“作战图”,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不等不靠,细化举措,确保快速取得看得见的成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全整改到位。
在整改工作过程中,还将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性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把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与经验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525680;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1号楼416室;邮政编码:222006;电子邮箱:jslygssjj@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7日